【地產相關】老舊建物安全有疑慮 內政部擬修法納管、全面清查

2021/10/15

程士華/報導

高雄老舊建物大火,造成多人傷亡,內政部今(15)日表示,將修法強制要求公寓大廈成立管理組織,並將停業場所公安納管,同時立即發函要求各地方政府,即刻啟動全面清查盤點高風險建築物,加強保障民眾居住安全。

內政部表示,將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當中,研議修法強制規定,老舊複合用途式大樓應成立管理組織,營建署並將與地方政府討論實務改進及執行作法。

另外,內政部表示,對於公共安全申報制度,內政部將會同地方政府進行討論,針對已停業、歇業或閒置荒廢場所,進行通案函釋,以利全國遵循。

內政部已發函要求各地方政府,即刻啟動全面清查,盤點高風險建築物,並依據《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研擬應改善項目暨落實執行分類、分期改善計畫,維護公共安全。

最後,內政部強調,為強化複合用途建築物共同防火管理,及整體避難訓練要求,已提出《消防法》第13 條修正案;另外,為了完善消防設備師(士)管理,有效確保公共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能維持正常運作,業已提出《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目前正由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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