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實價登錄修法/房仲:避免價格作假

2019/07/02

陳美玲/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1)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申報登錄回歸買賣雙方為申報義務人,房產專家認為,未來買賣雙方若是價格作假將有壓力且需擔負責任,這部分值得肯定;至於預售屋實價揭露部分,認為需要有配套再推行,才不會造成市場交易秩序混亂。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認為,成屋門牌揭露目前二類謄本已經隱匿個人姓名,因此即使去區段化、以門牌揭露也不會讓民眾個資曝光,認為政府只要充分說明,民眾就不會有疑慮。

預售屋實價登錄部分,建商認為貿然推行有兩大問題,第一預售屋預約單、也就是市場所謂的紅單,概念就像先拿號碼牌,因此預約單下訂之後又反悔退訂,因為雙方還沒有買賣的對價關係,這部分要如何處理。

第二預售屋制度已經存在許久的「作假帳、再解約」的「假合約墊價」問題如何解決;建商表示,贊成預售屋實價登錄,不過如何讓不肖同業「如實登錄價格、又不讓實價登錄成為假行情的工具或平台」,造成市場交易秩序混亂,後面需要一連串的配套措施,這是政府必須思考的問題。

至於此次修法只更動了申報登錄回歸買賣雙方為申報義務人和需擔負責任,其他並未調整,徐佳馨指出,實價登錄責任回歸買賣雙方,可讓買賣雙方有所壓力,進而會對價格作假忌憚,日後追溯責任也更有依據,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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