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地價稅率累進制最高可達55‰ 用一招每年省下700萬!

2021/11/18

王惠琳/報導

我國地價稅基本稅率為10‰,依據法規,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的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地價稅按基本稅率10‰課徵,不顧若是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則按倍數累進,最高稅率可達55‰,對於許多購買土地等待擴廠的工廠業者來說,已成為不小負擔。

新竹縣稅務局表示,工業用地採用的是特別稅率10‰不累進,凡依法核定的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的土地,不論是建廠期間或者是建廠完成後,只要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檢附下列文件,無論自有自用或出租與興辦工業人使用,均得適用10‰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舉例,甲公司在新竹縣有多筆土地,每年均按最高累進稅率55‰課徵地價稅,該土地等都作為工業用地事業直接使用,目前尚在建廠期間,來電詢問是否有較優惠的地價稅稅率可以減輕地價稅的負擔。新竹縣稅務局表示,甲公司經輔導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後,每年可節省700多萬元的地價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提出申請時應檢附的文件:

建廠期間:應檢附建造執照(建築物用途載明與物品製造、加工有關的用途)及興辦工業人其他證明文件,如建廠前依法需先取得設立許可者,應加附工廠設立許可文件。

建廠完成後:已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者,應檢附工廠登記核准函及工廠登記證;未達申辦工廠登記標準者,應檢附使用執照或其他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文件上用途記載與物品製造、加工有關的建築物。

稅務局特別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規定,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如逾期申請,則自申請的次年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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