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公同共有土地「誰」繳地價稅?

2021/10/18

方暮晨/報導

2021年地價稅自11月1日起開徵,有民眾來電詢問,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土地,分別收到繳款書或核定稅額通知書,應該如何繳納呢?

稅務局表示,公同共有土地如果沒有設定管理人,將以全體公同共有人為納稅義務人,稽徵機關除了將繳款書送達給其中1人繳納稅款外,還會寄發核定稅額通知書給全體公同共有人,告知有關地價稅核課內容、繳款書受送達人、繳納期限及申請復查期限等資訊,該通知書僅為通知性質,無法繳納稅款。

稅務局特別提醒,公同共有土地所有權人對於應納地價稅,是負連帶繳納責任的,如全體或部分公同共有人逾期未繳納,全體公同共有人將一併被移送強制執行,請民眾特別留意。

 
上一頁 1.2.3.4.5.6.7.8.9.10...90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