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老舊房屋是否可以免徵房屋稅?

2021/08/10

方暮晨/報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民眾詢問其個人所有之房子已逾30年可否減免房屋稅?

該處說明,房屋稅免徵與房屋經歷年數無關,主要依房屋評定現值及使用情形核定,以高雄市房屋為例,必需同時符合「住家用房屋」及「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6千元以下」2個要件,始得免徵房屋稅,也就是房屋現值在10萬6千元以下之住家,才可免徵房屋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營業用或私人醫院、診所、自由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無論房屋現值是否低於10萬6千元,都要課徵房屋稅。此外如果房屋現值在10萬6千元以下,房屋一部分供營業使用,一部分供住家使用者,依規定應按其實際使用面積分別徵免,供營業使用的面積要課徵房屋稅,其餘供住家使用部分則免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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