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囤房稅暫緩推出 蘇建榮:涉及三大問題

2021/03/16

林昱均/報導

行政院上周拍板房地合一稅2.0修正案,但囤房稅則暫緩推出。對此,財長蘇建榮15日親上火線向媒體說明指出,囤房稅關鍵在地方政府稅基、囤房定義、轉嫁成本等問題,仍需研擬可行措施。他強調,稅率調高,但地方稅基不動甚至下調,即使修法調高稅率也無用,稅基沒有適當調整是最大問題。

打炒房,行政院定先推房地合一稅修法,「囤房稅」修法因涉及層面複雜且廣,暫緩推動,繼續審慎研議,惟在野黨及部分學者質疑,為何不讓兩項工具一併雙管齊下。

對此,蘇建榮15日向媒體說明指出,現階段目標是抑制炒作房價,房地合一修法是相對有效措施,堅持不能急推「囤房稅」,須審慎研議。他說,決定房屋稅負輕重與否,除中央負責訂定的稅率,還有地方政府負責評定稅基,房屋稅為稅基乘上稅率,即便中央調高非自住房屋的稅率,但遇地方不動或下調稅基,不執行最後也是成效有限。

現行各地區房屋稅率由地方政府訂定、天花板為3.6%,房屋稅基則由地方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制訂。

蘇建榮說,台灣房屋稅率上限3.6%已超過日本、美國、歐洲1~2%水準,重點在稅基未能跟上房價趨勢,房屋稅稅基為房屋評定現值,計算方式為房屋標準單價乘上地段率與折舊率等,但部分地區甚至地方至今還在用10幾、20幾年前稅基課房屋稅,多年未調整房屋標準單價,未因地制宜難以真實反映地方房價差異。

蘇建榮強調,囤房稅涉及三項複雜因素,首先,若考量不夠周全,可能導致稅負轉嫁到租屋族,無法創造空屋釋出、降低房價效果,像南韓調漲房屋稅並限定房租漲價比率,卻引起全國租金齊漲,這是財政部擔憂的前車之鑑。

其次,蘇建榮說,稽徵機關每月都要逐屋核定一次,再根據房屋持有人做縣市或全國歸戶,稽徵成本將大幅增加,甚至衍生稅該由哪個縣市徵收的問題。

再者,非自住未必都是囤房,部分是涉及共有、繼承甚至是勞工宿舍,像台大BOT委託建設公司興建宿舍出租給學生或大企業提供勞工宿舍,並非囤房情況。

此外,若在供給大於需求的地方以稅制增加房屋供給量,蘇建榮認為,很難達到以量制價效益,他認為回歸地方差異、因地制宜訂定房屋稅基較適合。

 
上一頁 1.2.3.4.5.6.7.8.9.10...89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