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只推房地合一2.0…五理由

2021/03/15

程式華/報導

「打炒房」政策進入稅制攻防,財政部昨(12)日強調,基於五大理由,推動「房地合一稅」而不推動「囤房稅」,才是有利於遏止房市炒作的合理做法。

首先,財政部指出,若要推動囤房稅,將面臨「囤房」定義的問題,現行的囤房稅,是指房屋稅當中,針對「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所適用的稅率,而且目前是由各縣市分別歸戶、按自訂稅率課徵,否則如果台北市與台東縣的房屋按相同標準課稅,恐怕引發爭議,戶數計算的複雜度也高。

第二項理由,則是房屋稅容易轉嫁給房客,財政部表示,租屋市場的房東多為相對優勢,如果對房屋課徵較高持有稅,將提高房東持有成本,房東可能將稅負轉嫁給房客,甚至加碼轉嫁,反而導致租金上漲,對剛就業青年或經濟弱勢不利。

第三項理由,在於城鄉房屋價格差距大,財政部表示,台北市一間房屋可能價值上億元,超過南部數間房屋的總價值,不易訂定全國統一標準。

第四,對於資金雄厚的屋主,增加持有稅也無法促使其釋出房屋,未必能增加市場房屋供給量。

第五,參考國際經驗,財政部認為,像南韓曾經實施25輪打房政策,加重持有稅的做法,對抑制房價及囤房的效果不彰。

財政部強調,最近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多管齊下,分短、中、長期循序漸進推動,囤房稅屬於中長期措施,未來還要資料中分析,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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