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財稅】光電土地標租案 六宗全流標

2021/01/14

林昱均/報導


財政部國產署2020年第五批太陽光電土地12日晚間標脫結果出爐,六宗案件全數流標,為2019年施行光電標租以來最慘情況。官員坦言,若未來有必要,國產署將提報到行政院尋求解決方法。

若按照2020年躉購費率估算,2020年第五批太陽光電土地每年售電收入上看1,918萬元、20年商機為3.84億元,如今卻乏人問津。


根據國產署資料,2020年第五批太陽光電案包括新北樹林案(0.83公頃)、屏東林邊案(0.19公頃)、屏東里港案(1.28公頃)、桃園觀音案(1.16公頃)、苗栗竹南案(0.25公頃)、台南歸仁案(0.19公頃)。


國產署副署長游適銘指出,原本預期可標脫半數案件,但結果為全數流標、相當意外。據了解,業者持觀望態度、不敢投資,關鍵在農委會規定與標的面積問題。他也喊話,光電政策為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政策,加上我國將逐步減少核能發電、增加綠電,光電業者可放心投資。

針對面積問題,游適銘強調,將積極整合鄰近資源、推出大面積標的滿足市場需求;至於農委會限縮光電標的,國產署則積極跟業者溝通、幫助釋疑,盼挽回光電投資人信心。

農委會自2020年7月修正「農業用地變更使用要點」、影響光電政策。依照要點規定,自2021年起,2公頃以下的非都市農牧、林業、養殖用地,還有都市計畫農業區等地點列為重點項目,除非是零星用地或「2020年太陽光電6.5GW」計畫,否則都無法變更用途。

舉例來說,原本是農牧用地、就只能是農業或畜牧,不能再做其他用途如光電。換言之,國產署2公頃以下的太陽光電標的自2021年起大幅減少,因此光電業者轉趨觀望,暫緩投標。

為衝刺行政院太陽光電2025年20GW目標,國產署原先為2020~2025年依序推出10、10、15、100、100MW標的,後來因行政院指示做調整,改為2020年推出10MW案件、2021年~2025年每年至少釋出56MW案源,如今市場信心受衝擊,未來能否達標尚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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