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財稅】邀八家公股銀「座談」打炒房 央行鎖定工業區土建融

2020/12/30

魏喬怡、彭禎伶、陳碧芬/報導

部會防囤地、炒房再出招。中央銀行29日請八家公股銀行「座談」,要求銀行「確實」辦理風險控管工業區土地授信風險、土地抵押貸款授信條件等,避免銀行信用資源流向工業區土地的囤地及炒作。

「工業區」土地是不動產業者認為「交易熱絡」的標的,因海外台商回流爭購,已大幅拉升價格,業者認為,央行新增此項相關要求,意在扼制目前龐大閒置資金流向工業區用地,「是央行加碼打炒房的新增條款」。

金管會29日則宣布,在新的不動產曝險資本計提規範中再拉高銀行土建融資本成本。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指出,銀行對不動產曝險資本計提方式將改為「貸款價值比(即LTV法)」,並新增「土地收購、開發及建築(ADC)」的曝險類別,原本土建融「個人戶」的風險權數,2,000萬元以下是75%、2,000萬元以上是100%,現在直接拉高到150%,意即建商未來推案成本因此拉高,也可避免建商以地養地的炒房風險。

新版LTV法2021年6月起上路,已有十家銀行決定今年底前率先採用新規定,包括合庫、台北富邦、國泰世華、新光、元大、永豐、玉山、台新、日盛、中信銀行;另有21家銀行選擇在2021年6月底採用新制;有四家銀行決定採用現行的簡單法;另有一家銀行選擇「新增」不動產授信案採LTV法,舊的不動產授信案則維持現行簡單法。

央行29日與八家公股開會後做出三大要求:

一是落實放貸之前審查作業,避免銀行資金成為借款人囤地之用,借款人辦理土地抵押貸款案件宜檢附具體興建或開發計畫及相關財務資料,或切結抵押土地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或開發;違反切結事項者,承貸銀行應逐步收回貸款並提高貸款利率。

二是透過銀行自律規範,強化閒置工業區土地的開發利用,銀行辦理借款人以閒置工業區土地申辦貸款者,應請其提出具體興建或開發計畫,借款人無法提出或未依計畫興建或開發者,宜適用較為嚴格的貸款條件。

三是央行特別針對短期買賣工業區土地案件,要求銀行應訂定「較嚴格」的授信條件,銀行辦理工業區土地抵押貸款業務,應留意借款人的資金用途,針對短期買賣及有炒作之虞者,應訂定較嚴格的自律規範。

央行表示,主要是籲請銀行落實2015年以來所訂的相關自律規範,期望避免工業區土地囤地及炒作,以防增加廠商建廠成本、影響企業正常投資意願;點名八大公股行庫則是因公股銀向來是工業區土地融資的最大來源。


 
上一頁 1.2.3.4.5.6.7.8.9.10...90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