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相關】新莊、泰山人33年抗爭結局?「塭仔圳」撥下42億救濟金

2020/12/21

陳韋帆/新北報導

新北市橫跨新莊泰山區域的「塭仔圳市地重劃案」補償、救濟金下來了。新北市地政局指出,經第一區全面查估後,訂於12月22日至31日先後於泰山區公所及新莊區公所發放第一區各項補償費及救濟金,總發放金額達42億元,共計有1,800餘人可領取。

1960年,新莊地區在當時政府規劃下工業快速發展,以中正路為核心,連接周邊工業區,形成工業聚落,包括電機、電品製造等傳統加工業,468公頃「塭仔圳」中,約有4成就是工業用地。

4年前,在地的一位「車床加工」老闆曾向記者透露心聲,他說「徵收這裡是為了市容、規劃都好,可是他們知道我的工廠,是世界知名汽車指定的重機車床加工廠嗎?我合法在工業區開設廠區、合法繳稅,結果技術還沒傳承,就等著要收攤,其他還有不知道多少這樣的工廠,不管土地使用合法與否,若再加上其他被稱作『違章』的工廠,台灣擁有的技術都不知道要失傳多少了。」

1987年~1989年期間,進行區段徵收時,當地居民、工廠、地主聽到徵收後,將只分回40%土地,集結抗爭,甚至扯破時任台北縣長尤清的衣服,最終在時任省長宋楚瑜調處下暫緩風波。2014年因「市地重劃」迫遷議題再度出現,在地居民組成「塭仔圳反迫遷連線」數度爆發衝突。

地政局指出,目前經市府一一協調、溝通後,反對聲量已逐漸平息,提醒收到補償、救濟金通知書的民眾請依照書載之梯次,攜帶相關文件前往領取補償費及救濟金,為加速推動重劃案,新北市政府除調高地上物拆遷補償計算評點,農業棚架與禽舍也納入補償範圍。

由於重劃第一區涵蓋泰山及新莊兩行政區,查估共3,305件地上物,扣除88年6月12日後建造之違建以及尚有異議之案件,本次共計有1,806人可領取補償費或救濟金,因此分開地點發放,12月22日~25日於泰山區公所;29日至31日則在新莊區公所,俾利民眾前往。

地政局呼籲,第一區自動搬遷期限至110年9月28日止,請建物所有權人配合於期限內將建築物內物品騰空搬離、完成斷水斷電及戶籍遷出登記。逾期未騰空搬離者,將依法不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

另將針對指標性之違章建築、位處重要施工路徑上,或於自動搬遷期間有建物增改建、改變原使用樣態、公共安全危險之虞或其他明顯延宕拆遷作業情形之拆遷戶列冊,倘符合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之5大類20項違建行為收費規定,將由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進場強制拆除並收取代為拆除費用,以加速重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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