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財稅】打房政策工具參考指標 地方稅基調整 中央高度關注

2020/12/15

呂雪彗、蘇秀慧/報導

每年元旦是全台「公告土地現值」調整生效日,六都及各縣市二周內將公布。據悉,六都及各縣市多呈上漲,但稅基調整遠遠趕不上房價漲幅,中央正高度關注地方對稅基調整的態度,以作為打房政策工具上菜的參考指標,中央不排除祭出蘿蔔與棒子。另在囤房稅率未完成修法前,財政部也將督促地方政府擴大房屋稅稅基。

打炒房,外界關注財政部早日提高囤房稅稅率,知情高層表示,修法「緩不濟急」,財政部兩年內才會提出檢討方案,加上房屋稅屬地方稅,是地方主要財源,修法後地方稅收如減少,又會要求中央「補足差額」,因此不宜訂定全國單一稅率,因房屋有城鄉差距,統一稅率恐重蹈廢除「印花稅」覆轍,過不了立法院這一關。

12月底前各地要重新公告土地現值,中央高度關注地方對稅基調整態度。據側面了解,大多縣市呈微幅上漲,但也有逆向調降者,即使調升對照房價上漲力度仍「差太多」,中央對地方將祭出統籌分配稅款,作為蘿蔔或棒子,或研議加強督促力道。今年10月財政部行文各地方政府提醒注意不動產稅基調整。

而公告土地現值作為「土地增值稅」計算稅基,每年調整依各地過去一年土地交易價格計算而來。

「稅基偏低、偏離市價才是房市最大問題」,知情人士說,北市府針對單一自用住宅2017年自1.2%降至1%,2020再降至0.6%,二次降稅稅收一年流失4億元,嚴重扭曲居住正義。

官員強調,現已有囤房稅機制,只是地方沒採行,在未修法提高上限以前,財部將督促地方擴大房屋稅基,尤其房價高漲縣市,可因地制宜,在法定稅率範圍1.5%至3.6%內,適度提高多屋者非自住持有稅;並可依「地方稅法通則」在原房屋稅率上限30%範圍內,調高房屋稅率(例最高3.6%,可調整為3.6%乘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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