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地政】房屋權益報你知 陽臺補登免奔波

2020/05/06


為保障建物所有權人權益及維護房屋市場交易安全,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陽臺補登測量案件,經辦理登記完竣後,將會主動通知同一使用執照內尚未辦理陽臺補登的建物所有權人,提醒收到通知的民眾,可向轄管地政事務所申辦陽臺補登,以維自身權益。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主任賴如慧表示,早期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因受限當時登記法令規定,故未能辦理陽臺登記,經法令修訂後,已有建物所有權人陸續申辨陽臺補登。而收到通知的建物所有權人無須再向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只要攜帶通知公文、身分證明文件及建物所有權狀,到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填具申請書並繳費即可申辦。

賴如慧進一步指出,陽臺補登完竣主動通知同一使用執照內其他建物所有權人之措施,免除民眾向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及竣工平面圖等作業流程,大大節省民眾往返洽公之時間,並提升陽臺補登申辦效率,陽臺補登後可反映建物的實際資訊,並達成保障民眾產權及健全房市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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