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危老容積獎勵可望延長5年 新措施將採雙軌並行

2019/12/31

吳柏緯/報導

危老容積獎勵可望延長。營建署表示,目前正朝延長5年的方向研議修法,擬調整為以「時間」、「規模」兩種獎勵措施並行。在充分討論與蒐集意見後,就會盡快送交內政部、並送立法院審議,目標是明年上半年完成三讀。

據統計,全台逾50年以上房屋高達69.5萬戶,屋齡30年以上的今年已超過410萬戶,營建署2017年實施3年「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中的10%容積獎勵,將於2020年的5月9日屆期。

營建署今天表示,為了鼓勵危老建物重建,正在研議修法將時程延長5年,並以「時間」、「規模」兩種獎勵措施並行。

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組長王武聰指出,根據目前研議的修法草案,3年10%的時間屆滿後,第4年的容積獎勵將砍半,剩下5%,接著以每年1個百分點的幅度遞減,最終在5年後歸零。

不過這次的修法也加入了鼓勵小面積單位整併的規模獎勵,王武聰說明,只要重建面積達到400平方公尺,就給予2%的獎勵,往後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再增加0.5個百分點的獎勵,最高上限為10%。

若基地在未來5年內同時符合「時間」、「規模」兩種獎勵,可以並用,不過最高上限仍為10%。王武聰舉例,有一塊1000平方公尺的基地,在第4年的時候投入重建,因此除計入第4年的5%容積獎勵外,同時還可享有5%的規模獎勵,也可到達10%。若5年之後,「時間」的容積獎勵落日,只要基地面積超過2000平方公尺,還是可以享有「規模」的10%獎勵。

不過目前「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法草案仍在營建署討論,尚未送到內政部。王武聰說明,在充分討論與蒐集意見後,就會盡快送交內政部、並送立法院審議,目標是2020年上半年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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