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地政】桃園4,075公頃非都特農土地 變更一般農業區

2019/11/29

郭及天/報導

因應內政部「修正全國區域計畫」,桃園市政府積極推動「都計外農業分區檢討改劃」,讓產業發展周邊不動農業發展的地區,變更為限制較鬆的「一般農業區」,此次共有36案、面積4,075公頃土地,由「特定農業區」變更為「一般農業區」,12月向內政部報核,預期將大幅縮減政府公共工程用地取得及變更申請程序。

由於桃園產業發展及人口成長快速,經過近40年的變遷,早期的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劃定已經難以符合現況,限縮桃園土地的合理使用,因此這次將共36案、面積4,075公頃的「特定農業區」檢討變更為「一般農業區」,區位普遍分布於工業區、都市計劃周邊,以及國道、省道附近,希望透過此此調整,讓土地運用符合產業及都市發展的需求。

另外,規劃保留部分優良農業生產環境的特定農業區,發展特色農業,有1案、面積21公頃由「一般農業區」變更為「特定農業區」。

桃園市地政局長陳錫禎表示,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變更為「一般農業區後」,大幅縮減政府公共工程用地取得及變更申請程序,針對非屬優良環境的農業用地,亦將透過嚴謹審議程序進行適度檢討,提供產業發展使用,滿足農工需求,增加土地使用彈性。

陳錫禎表示,優良農業生產環境的「特定農業區」管制及限制較為嚴格,亦是桃園未來農業發展核心,將積極轉型以設施農業、休閒農業及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中心為發展主軸,優先輔導發展當地特色農業,朝向精緻化及多元化農業發展,以達農業永續經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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